服务项目 | 浏览量14 | 发布时间201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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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被控产品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相近似?
判断相近似的原则:物品相同,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同,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所谓物品相近似,是指同一类的产品,即是指用途相同、功能不同的物品。如钢笔与圆珠笔都是书写工具,其作用相同,但二者的功能不同,故二者属相近似的物品。
有哪些行为不属于专利侵权呢?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涉及到专利侵权诉讼的话,一定要找相关的律师咨询,有时候个人判断的会是错误的。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规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方法:
1.可以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2.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如果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而且涉案专利存在许可使用情形的,则可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如果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