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浏览量12 | 发布时间2017-07-23 |
品牌力久 | 所在地 | 起订≥1 件 |
供货总量未填 | 发货0天内发货 | 有效期至2025-03-09已下架 |
成都商标注册,成都商标注册流程,当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该怎样处理呢?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后,被侵权人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
(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川商标注册,四川商标侵权律师,成都商标侵权律师,当被侵权人的权益被侵害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在证据完备后,再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标侵权的处罚,商标侵权无处不在,怎样防止商标侵权呢?商标注册一般在我们我们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没注册成功就不要急着使用。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96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现在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重视知识产权,所以我们要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先注册防守。
【商标诉讼当事人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为败诉危险分担。这主要是因为,举证责任是法律预先设定的一种法律后果,它要解决的是在某一待证事实是否存在难于查明,而法院又不能拒绝裁判的情况下,应当由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问题。对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来说,诉讼开始时负担的实际上是一种潜在的举证责任,由于存在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活动,这种潜在责任一般不会转化为现实,因此,举证责任又是一种可能发生的败诉危险。
从证据法设置举证责任制度的目的来看,主要是着眼于解决当出现事实发生真伪不明状态时,法院应当如何作出裁判,即将不利诉讼后果确定其最终归属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能够举出证据以证明事实的真实性并为法院所接受,或者在特定情形下法院依职权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也能查明案件事实,此时的结果责任不存在转化为现实的可能。但是,倘若该事实在诉讼终结时未被证明,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就需要依据预先设置的举证责任,将不利的诉讼后果判归负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