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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浏览量14 发布时间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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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每次给客户寄送商标注册证时,我都会提醒他们,一定要留意收集注册商标的运用证据,以防潜在的“撤三”风险。但是,现实状况则是,总有的客户不把这个当回事,当遇到问题时,拿不出充足证据,结果吃了哑巴亏。本期商标课堂,我们就来重申一下搜集商标运用证据的重要性。

  首先,收集运用证据能够防止已注册满三年的商标被别人以未运用而撤销(即“撤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二款规则:“若注册商标没有合理理由连续三年不运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能够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此规则是为了避免商标注册后,商标权益人不运用而形成资源闲置及浪费。

  注册商标面临“撤三”申请,举证义务在商标权益人这边,假如权益人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提供出规则期间的、该注册商标在限定商品上的有效运用证据,那么,其注册商标就会被撤销掉。

  其次,经常收集商标运用证据也有利于可能呈现的维权需求。《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伤别人现有的在先权益,也不得以不合理手段抢先注册别人曾经运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假如你发现有人抢注了你的商标,要对其提出异议,那么,就要证明相关商标由你在先运用,并具有一定影响,此时,有关该商标的运用证据及其知名度的证据就十分重要。

  再次,从主动方面来说,假如商标知名度到达一定水平,需求申请省著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时,也要提供大量的运用证据。

  那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运用终究指什么呢?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则:“本法所称商标的运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买卖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辨认商品来源的行为。”

  由此可见,《商标法》意义上的运用证据,是三位一体的,即商标+运用时间+商品,详细来说,所提供的运用证据要能表现出:什么商标在什么时间用在了什么商品上,此三方面的证据缺一不可。综上所述,您了解为何呀收集商标使用证据了吗?要是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您到我们国毅知识产权提问,我们会一一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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