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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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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浏览量4 发布时间2017-02-13
品牌力久 所在地 起订≥1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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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著作权登记中的翻译作品该归谁管呢?很多人都在问这个问题,但是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业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可见,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翻译人享有。

翻译人在行使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是指翻译人应在翻译作品中指名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那著作权侵权会受到哪些行政处罚?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罚款;

4.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版权管理机关可根据侵权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即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大小,决定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处罚。


一旦著作权被侵权,需要以事实为根据,这就涉及到调查取证的问题,那么,著作权调查取证是如何进行的?我相信大家对这些问题也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专业为您解答。

【著作权如何调查取证】

著作权的取证方式:

1、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档案、账簿和其他书面材料;

2、对涉嫌侵权复制品进行抽样取证;

3、对涉嫌侵权复制品先行登记保存。

办案人员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对有关物品应当当场制作清单一式二份,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后,分别交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所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存。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由现场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注明情况。成都软件著作权侵权处理,成都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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