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2017-01-11 |
品牌峰彩林 | 所在地山东 青岛 | 起订≥1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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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回火
弹簧淬火后应及时回火,淬火后的停留时间应不大于4小时,以防止淬火开裂,有利于提高塑性和韧性,降低淬火的内应力。回火加热应均匀,容易出现第二类回火脆性的弹簧钢,回火后应快速冷却。 3.2.3低温退火(去应力回火) 琴钢丝、冷拔硬钢丝、不锈弹簧钢丝或磷青铜等非铁金属丝通常都是冷成形弹簧材料;淬火-回火钢丝、形变热处理钢丝和热处理钢带也属于冷成形弹簧材料。用这些材料绕制的各种弹簧,内部都产生较高的内应力,必须进行低温退火(去应力回火)以去除绕制时产生的内应力。低温退火(去应力回火)的加热温度一般在再结晶温度以下,保温适当时间后,出炉空冷。这样做不仅可以部分消除弹簧中的存在的内应力,稳定形状和尺寸,还能有效地改善力学性能,如提高硬度(2~3HRC)、抗拉强度、屈强比、弹性极限、抗疲劳性及抗应力松弛性。
3.1.2正火
对于某些弹簧,如汽车扭杆弹簧,在热加工时容易引起组织和性能不均匀,残留较大的内应力。采用正火可以使弹簧钢组织均匀细小,消除内应力,便于加工成形。
3、2最终热处理
3.2.1淬火
弹簧淬火加热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表面脱碳、过热和过烧、晶界氧化等缺陷,必须在有保护气氛的加热炉内加热,或在弹簧上涂保护涂料后在炉中加热,然后根据钢种采用水或油冷却。如汽车用内孔φ12、φ16mm的波形弹簧垫圈,为防止氢脆现象65Mn改用65#和70#钢制造,技术要求43-47H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