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农用运输设备  电器维修及安装  其他丝绸系列面料  其他茶叶  其它消防器材  治疗设备  其他石油燃料  其他废金属  板弹簧  乐器配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

 
品牌: 力久
单价: 面议
起订: 1 件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有效期至: 2025-03-0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10-18 09:38
浏览次数: 1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详细说明

我们介绍到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那么肯定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到底有哪些呢?力久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某种思想独创的表达,而不是这种思想方案,而专利法要保护的是某种技术方案或技术产品。如,某发明家发明治-疗疾病的仪器,并获得了专利,该发明家又写文详细介绍他的发明。他的技术方案受专利法保护,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其同意,按照其文章制造同样机器,侵犯其专利权,但没有侵犯其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分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两类。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何种作品属于禁止出版、传播,应当根据出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目前尚无出版法。但根据目前《关于处理违法的图书杂志的决定》中,下列图书、杂志是违法的:

(1)反对现行政权、违反现行政策、法律;

(2)破坏民族团结;

(3)妨碍邦交、反对世界和平;

(4)泄露国家机密;

(5)宣扬***秽、凶杀、纵火、等犯罪行为的;


(6)具有封建迷信内容的。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播放者的权利有哪些?

【播放者的权利】

(一)播放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播放者权的主体是广播电视组织,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者权的客体是播放的广播或电视而非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播放的集成品、制品或其他材料在一起的合成品。

(二)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

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播放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拥有好的律师团队,欢迎大家光临!!!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

(1)文学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事务所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事务所 商标注册代理 代理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网站首页  |  发布采购隐私协议  |  付款方式  |  限售规则  |  禁售信息规则  |  悠牛网服务条款  |  收录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18002774-1号